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药店疫情期间销售行为,1月17日,乾安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对乾安县阳光大药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封。

据悉,该药店在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时,未按规定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县市监局对该药店做出了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处罚。

希望全县广大药品经营企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真正发挥好“哨点”作用,保障百姓健康安全。
来源:乾安发布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